为贯彻落实《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持续深化2025年“行政审批事项100%网上受理、100%网上办结”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市府办函〔2025〕56号)精神,我市梳理出了2025年兴宁市高标准全流程网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企业和群众办理高标准全流程网办政务服务事项,可在任意地点或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办事服务区通过网络(广东政务服务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等平台)提交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审批机构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网上验证,受理通过后直接进入办理程序。审批机构作出审批决定后,可将审批结果生成电子证照发送或进行物流递送。需缴费的事项,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缴费,整个办事过程无需到现场办理。 兴宁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