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四季度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生产经营的27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等共67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7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合格率为99.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现将抽检结果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酒类86批次,不合格1批次;饼干9批次,食用农产品69批次,豆制品33批次,调味品49批次,粮食加工品2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批次,肉制品56批次,乳制品33批次,饮料22批次,方便食品12批次,罐头1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40批次,糖果制品16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4批次,蔬菜制品19批次,水果制品1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4批次,蛋制品13批次,食糖7批次,糕点7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2批次,餐饮食品15批次,冷冻食品2批次,水产制品10批次,速冻食品15批次,特殊膳食食品6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酒类不合格1批次:兴宁市成香酒业生产的白酒(生产日期2018年10月13日,规格:散装)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合格。 三、检验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甜蜜素 甜蜜素,其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添加剂。甜蜜素是一种常用甜味剂 ,其甜度是蔗糖的30~40倍。消费者如果经常食用甜蜜素含量超标的饮料或其他食品,就会因摄入过量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特别是对代谢排毒的能力较弱的老人、孕妇、小孩危害更明显。有些企业为了追求其产品具有良好的口感或节约成本,不顾国家标准限制,超范围或超量使用,最终导致成品中甜蜜素指标不合格。 四、不合格食品处理情况: 针对抽检不合格产品情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同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3329936或12331。 兴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