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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兴宁市医疗器械“五整治”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兴食药监〔2014〕7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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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梅州市局《关于印发〈梅州市医疗器械 五整治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梅食药监械〔2014〕11号)的部署要求,为加强我市医疗器械 五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兴宁市医疗器械 五整治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医疗器械 五整治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陈秋吾

副组长:刘宁平、张永新、叶宏君

成 员:毛镜威、薛东辉、李红、黄焕坤、曹国新、钟延彬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和具体指导我市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医疗器械 五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成员

兴宁市医疗器械 五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设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

主任:李红(兼),副主任:刘永星(兼)

成员:黄焕坤 陈晓华 吴爱玲 薛文峰 罗文华 申宗勇

主要职责:一是加强与梅州市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汇报、联系,综合协调推进全市医疗器械 五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二是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落实专项行动任务和违法行为查处工作;三是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实施产品抽样、案件查处、广告监测等工作;四是负责信息汇总、总结报告;五是负责宣传策划、新闻发布、跟踪报道;六是负责协调经费及物资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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