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接梅州市局《转发关于严肃查处违法生产经营儿童鱼肝油的紧急通知》(梅食药监办函[2014]31号)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并分成两组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全面的专项检查。 这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保健食品批发企业、超市、药店、婴幼儿用品店等企业。发现经营涉嫌违法生产的儿童相关食品,立即责令停止经营、下架封存、登记造册,查清问题产品的来源和流向,并依法进行处置。 据统计,共出动执法人员72人次,检查保健食品批发企业18家、超市8家、药店85家、婴幼儿用品店2家。检查中发现有企业经营标示为(山东)荣成百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 夹心型凝胶糖果鳕鱼肝油 2瓶。该产品涉嫌违法生产,我局执法人员已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