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广东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办函〔2015〕205号)、广东省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植物油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粤食安明电〔2015〕8号)及梅食委办[2015]6号文件精神要求,为强化食用植物油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用油的违法行为,保障我市食用油质量安全,现制定食用植物油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落脚点,以创新监管机制为着力点,以事故隐患排查与日常监管为结合点,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区域,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为重点场所,紧紧围绕食用植物油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和经营食用植物油窝点,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植物油的行为,加大对食用植物油制假售假上下游链条的深挖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追查到底,坚决打击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坚持 五个一律 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迅速形成高压态势和震慑作用,一是对发现食用植物油经营户存在非法生产食用植物油行为的,一律依法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列入 黑名单 ;二是对食用植物油小作坊生产者,抽验不合格的,且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取缔;三是发现食用植物油经营户存在销售无标识散装食用植物油、进货来源不清的一律依法从严处罚;四是无证经营食用植物油的,一律立即取缔;五是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严重违法、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市食用植物油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市食安办成立食用植物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组长:陈秋吾,副组长:刘宁平、张永新、叶宏君,成员:毛镜威、巫嘉卫、曹国新、黄焕坤、张帆、刘永星、刘得意。 三、工作重点 (一)监督食用植物油生产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要严格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准入,对达不到许可条件和审查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对检查中发现的停产、转产企业,及时注销,对不能持续满足获证准入条件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审查要求的企业,依法撤销;对辖区内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全面普查、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切实加强对辖区内的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及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排查食用植物油生产行业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重点检查生产企业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标签以及是否存在 两超一非 、使用过期回收油脂和不符合标准的原料进行生产等行为;检查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条件、原料采购、来料加工及销售台账记录、生产设备与储存容器清洁状况以及是否存在勾兑生产调和油、使用回收、受污染的包装容器和材料等情况;采用多种形式组织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质量负责人集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督促企业切实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强化食用植物油经营单位源头管理。要督促粮油批发市场、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切实履行检查、报告的义务,进一步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督促食用油经营者自律守法经营,推行食用植物油经营责任书制度,增强经营主体自律意识;督促食用植物油经营者严把进货关,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采购和销售来源不明、无检验合格证明、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价格明显低于生产价等的食用植物油;督促食用植物油经营者做好食用油的保管储存,谨防食用油因保存条件不当而引起腐败变质;督促散装食用油经营者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人等内容;依法查处经营 三无 食用植物油产品,以及质量不合格的食用植物油等违法行为,对被通报的假冒伪劣食用植物油,要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并依法处置不合格食品。 (三)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用植物油产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的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向持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用油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用油,并索取有效的销售凭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不得采购来源不明、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食用油;大中型餐饮单位、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不得采购和使用散装食用油,须采购和使用品质可靠、含有QS标识预包装食用植物油;鼓励、倡导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食用油采购公示制,切实加强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用油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的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我市食用植物油风险隐患多,监管难度大,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要从全面履行食品安全责任,确保公众食用油安全的高度出发,以 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 为主线,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确立阶段性工作重点,严格落实食用植物油产、供、销、用各环节的监管执法责任和措施,加强对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企业、销售企业、餐饮服务单位以及相关食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切实强化现场检查、突击检查和检验检测,及时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并对其实施严厉打击,确保全市食用油质量安全。 (二)加强宣传,促进社会共治。要通过宣传教育,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的健康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引导消费者科学、健康消费食用植物油。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管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案源信息收集、动态捕捉社会关注热点,及时核查分析反映问题。加强与行业协会的联动,促进食品用油产业规模化、科学化。 (三)加强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当前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通过开展专项督查、问题督导,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辖区食用油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