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住建局制订的《兴宁市2014年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租赁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建局反映。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4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住建局制订的《兴宁市2014年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租赁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建局反映。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