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兴宁市县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及《2023年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实施方案》要求,2023年我局对我市相关生产企业和流通领域的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检工业产品68批次,其中5批次产品抽检不合格,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生产领域共抽检产品3批次,其中:有机肥1批次,开关2批次;流通领域共抽检产品65批次,其中:成品油57批次(车用汽油9批次,车用柴油48批次),电动自行车电池1批次,电动自行车充电器1批次,燃气灶3批次,燃气热水器3批次,其中1批次有机肥、1批次车用柴油、2批次燃气灶、1批次燃气热水器抽检结果不合格,我局对标签标识等轻微不合格产品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移交执法大队立案查处3宗(详见附件《2023年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汇总表》)。 特此公示。 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