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2-01-07 16:05:48 |
关于2016年以来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第二批)的公示
为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扶贫项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根据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和兴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兴宁市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的实施方案》(兴扶组〔2020〕15号)的要求,我镇对第二批扶贫项目资产进行了确权登记,进一步明确了各项扶贫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和管护权,现将项目确权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7日-1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罗岗镇人民政府反映,受理电话:3471122。
附件:兴宁市2016年以来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公示表(第二批)
罗岗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