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2-09-06 11:26:44 |
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罗岗镇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和全域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EPC总承包工程
工程项目地址:溪群村、高陂村、柿子坪村、红旗村
施 工 单 位: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建设的罗岗镇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和全域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已完工,并办理了竣工验收、结算手续。该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交单位提出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联合下发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30天。
若该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请被拖欠人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罗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投诉。
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欠薪投诉,我镇将提请上级部门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给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交单位。
投诉举报电话:0753-3471122
地址:罗岗镇府前街1号镇政府大院党政综合办公室
兴宁市罗岗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