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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兴宁市罗岗镇党委落实梅州市县级专项巡察第八组关于巡察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反馈意见的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07-18 16:30:11

中共兴宁市罗岗镇党委关于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梅州市委和兴宁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8月底至2022年10月下旬,梅州市县级专项巡察第八组对我镇及溪群村、富强村、高陂村开展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2023年2月28日,梅州市县级专项巡察第八组向我镇党委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巡察反馈意见,结合实际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同时,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质量。为扎实做好梅州市县级专项巡察第八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成立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三)制定整改方案,分解整改问题,细化整改任务。根据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下发了专项巡察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问题、措施及责任分工清单,对整改问题逐项进行分解细化,明确了整改时间表、责任人,层层压紧压实责任,限期推进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彻底。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反馈问题对账销号,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对学习贯彻有关“三资”管理法规政策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论述内容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制定学习计划,通过领导班子会议、镇机关例会、驻村组长在所驻村领学等多种形式学习相关财经制度文件精神。

  (二)针对制度建设不完善近年来皆未及时修改更新“三资”管理使用的相关制度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结合“三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配套完善,修改更新,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事、靠规章管人的工作机制。二是镇领导班子会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三)针对溪群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村“两委”加强对党务、村务、财务及时依规依据等相关文件的学习。二是驻村工作组对三务公开和村级档案管理进行了指导和监督,依规依据需要公开的做到及时全面公开;并指导村“两委”干部把村级档案、财账资料重新梳理、分类,进行可视化管理,把重要的档案资料用保险柜保存。三是村监委做好村务公开台账,并对三务公开是否及时、是否全面进行监督。

  (四)针对溪群村记账金额存在错误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在村账管理员的协助下重新核对会计凭证、附单。二是向领取人说明情况,退还多领取金额到村委账户中。三是镇纪委给予经办人谈话提醒,并在村党支部支部大会上进行了通报。

  (五)针对溪群村资金使用支出不规范,存在大量库存现金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召开村支部大会,并在大会上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提高了对村级资金安全管理的认识。二是村“两委”干部和村监委成员必须加强相关财经制度的学习,提升履职能力,避免类似问题再发生。

  (六)针对富强村资金使用支出不规范,违规购买香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召开村支部大会,对问题进行了分析,充分认识到公款购买核销烟酒是违规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是“四风”问题。同时,提高警惕,要加强对相关规定学习,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廉洁履职。二是把购买香烟金额全额清退到村委账户中。三是镇纪委对经办人给予谈话提醒。

  (七)针对富强村资金使用支出不规范,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召开村支部大会,对问题进行了分析,提高了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大额的现金容易发生村级资金安全问题和容易脱离监管从而滋生吃回扣等腐败问题。二是驻村工作组、村“两委”干部集中学习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文件;村监委成员专题学习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文件;本村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相关管理规定支付工程款,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八)针对溪群村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固定资产未登记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驻村工作组、村“两委”干部、村监委成员、经联社管理人员集体学习了“三资”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重点学习了关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的内容。二是在驻村工作组的指导下,对固定资产进行了一次实地盘点,按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三是篮球架、森林防灭火风机等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并在镇财政中心备案。

  (九)针对富强村村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召开村“两委”会议,商议收回村加工厂使用权归村集体,不互换使用权。同时,支部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先后通过此方案,收回了村加工厂的使用权。二是村资源、资产在承包、租赁等处置上要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承包费、租赁金应当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提高集体资产运营效能。

  (十)针对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廉政风险,项目调整变动大且无变更手续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镇党委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召开领导班子联席会议,以深化调查研究,助力解决各项发展难题,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二是由镇农业农村办牵头,联合溪群村、高陂村和施工、设计、勘察及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复盘后以罗岗镇人民政府的名义出具了相关的情况说明。三是要求各党组织在任何重大或较大事项实施前做好做实前期实地调研,论证实施可行性,执行“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机制,工程项目做好预算、结算并经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审核。

  三、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我镇党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应该清醒认识到,目前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还有不少需要重视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事业发展的能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廉清正、政治清明。 

  (三)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牢记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着力围绕服务群众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各项工作快速健康发展。

  欢迎社会各界组织、人士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471122;邮政地址:广东省兴宁市罗岗镇人民政府;电子邮箱:xnlgjw@163.com。

  中共兴宁市罗岗镇委员会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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