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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03-22 20:24:13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从2024年3月21日起至2024年6月20日,对罗岗镇及罗岗社区居委会、五五村、白水村、白群村、柿子坪村、蕉坑村、蕉一村、罗中村、德丰村、福胜村、徐坑村、霞岚村、红旗村、红星村、坳下村、罗东村、联兴村、联东村、官庄村、源清村、澄清村、五福村、溪联村、溪庄村、溪东村、溪一村、元潘村、潘洞村开展巡察。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罗岗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被巡察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情况的举报和反映。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巡察工作联系信箱和联系电话。巡察工作联系信箱设在罗岗镇政府办公楼门口、党群服务中心门口和各村(社区)办公楼门口;联系电话:18027710166(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受理邮政信箱地址:兴宁市0801号邮政信箱转市委第一巡察组。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兴宁市委第一巡察组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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