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03-24 17:03:53 |
为认真贯彻土地资源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审批农村住宅建设用地,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由村民自主申请,村级民主评议和公示,经村镇联合审批,现将2025年兴宁市罗岗镇第二批申请农村宅基地审批拟通过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3月24日-2025年3月31日
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兴宁市罗岗镇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电话:0753-3471122
兴宁市罗岗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