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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兴宁市罗岗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十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06-10 17:12:05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6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镇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8月19日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一是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巡察反馈意见,结合实际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抓紧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二是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剖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多次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梳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及时督促推动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按期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质量。为扎实做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成立了罗岗社区、五五村等28个村(社区)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三是制定整改方案,分解整改任务,压实整改责任。根据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下发了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问题、措施及责任分工清单,对整改问题逐项进行分解细化,明确了整改时间表、责任人,层层压紧压实责任,限期推进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彻底。

  四是健全完善制度,巩固整改成效。经过整改,镇党委深刻认识到工作中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立行立改边学边改,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形成互相衔接,相互配套的工作机制,巩固整改成效,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提高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反馈问题对账销号,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第一方面问题: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对“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委会议、党支部会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同时,定期下发党建工作提醒,指导各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二是认真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百千万工程”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罗岗工作实际,把“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和上级文件精神与罗岗工作相结合,开展交流研讨并提出贯彻意见。三是党建办、宣传办、“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林业资源管理工作组等组成联合督导组,对下级党组织学习贯彻“第一议题”、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百千万工程”等相关文件精神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压实主体责任。

  (二)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1.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一是每次党委会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做好本单位、本地区意识形态工作的谋划部署,结合上级部署要求和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变化,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做好贯彻落实。三是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意识形态工作与驻村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督促指导各村(社区)支部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四是镇党委要落实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市委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全面工作报告,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个人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2.进一步强化阵地管理,做好监督管理。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每季度召开党委专题研判会议,专题研判辖区范围内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二是认真排查掌握辖区内可能存在的涉政、民生、教育等领域的风险隐患,确保风险防范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是加强对辖区内宗教场所的管理、掌握各场所相关活动及人员等基本情况,建立档案管理,确保阵地安全。

  3.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素养。一是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学习并研讨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百千万工程”等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二是班子成员把理论学习作为提升理论素养和个人能力的重要途径,认真参加学习研讨,围绕学习专题,结合分管工作,深入学习,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加强学习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学习档案的管理,切实增强学习成效和提升学习效能。

  (三)对“推进“百千万工程”工作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百千万工程”相关文件精神,抓紧抓实“百千万工程”,稳步推动美丽圩镇建设、镇域经济工作和壮大实体经济。二是加强美丽圩镇“七个一”建设,着力推动示范主街建设和房屋外立面改造提升。三是立足罗岗现有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做强高山油茶、甘薯、木耳、柚果、丝苗米等等农业优势产业,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方位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多举措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四是加强对上级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及时有效整改、对号销账、举一反三、总结提升。建立“百千万工程”项目台账,严格按照项目验收程序规范验收、存档;扎实落实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加强监督检查。     

  (四)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组织各村(居)负责安全管理人员和镇属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提升安全管理业务水平。二是印发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罗岗镇党政部门及有关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三是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店、加油站、矿山、商超、小作坊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认真梳理以往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督促生产经营主体单位按时按质整改。四是完善好安全检查台账,对现有台账认真梳理、查缺补漏,以后各类检查、重大隐患专项排查分门别类做好相应的台账资料,严格按照相应的安全生产检查要求详细记录具体的检查内容、检查人员,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

  (五)对“信访工作有待加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组织镇平安法治办、司法所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健全受理交办、督办、回复群众信访事项工作制度,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有效处理,不断减少信访案件。三是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着力解决信访难题。我镇通过“1+6+N”工作体系,整合司法、公安等多方资源,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六)对“落实生态环境监管责任制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更新修订生态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网格化巡查,加强环境隐患排查力度。二是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已领补贴退出畜禽养殖的养殖户开展全面摸排,经排查,已领补贴退出畜禽养殖的养殖户均已实现清栏,不存在复养行为。同时我镇畜牧部门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网格巡查制度,压实主体责任。三是持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制定罗岗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定期不定期组织镇、村干部进行环境卫生整治,进一步加强罗岗镇镇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同时,全面落实河长制,压紧压实河长责任。四是加强日常环保宣传教育,通过发放宣传单、电子显示屏等方法,加强环保宣传,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共同参与到环保监督。

  (七)对“土地巡查监管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加大土地监管执法力度,全面梳理近年违法用地图斑、占用耕地建房等的整治情况。二是对近年来工作人员受追责问责、党纪处分情况部门要加强案例学习,强化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三是建立常态化日常巡查监管制度,落实网格责任,利用巡田APP加大对耕地的巡查监管力度,按时收集相关巡查登记表,完善管理台账。

  (八)对“林业防护工作不够扎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更新完善森林防火有关文件,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二是全面落实林长制,镇村两级林长各司其职,加强巡查监管,充分利用林长APP监测村级林长、护林员巡林护林情况,发现非法采伐林木、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林草资源行为及时制止并向上级林长和相关部门报告,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镇林业工作组第一时间掌握信息,跟踪监督,避免超审批范围砍伐造成毁林违法图斑。四是更新完善森林防火有关制度,充分利用镇半专业扑火队加强对违规野外用火的巡查、管控,落实防火网格责任,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灭”,并在巡查过程中同时做好宣传工作。五是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全面梳理近年的森林违法图斑整治和行政处罚情况,对违规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责任人严厉执法,形成震慑。

  (九)对“矿山安全整改力度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兴宁市应急管理局发出停止复工整改和井下抽排水作业的通知,罗岗镇红星村桂发石灰石场已主动退出,井口已封闭。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五五村露天石场的监管力度,加密检查频次。三是举一反三,对辖区内所有石场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管理制度。

  (十)对“保密工作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修订完善保密工作制度。二是组织镇干部认真学习保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泄密案例学习,强化警示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三是对不符合、不规范的密件保存场所的软件、硬件实施改造,升级至达标水准,完善好保密室的防火防盗措施;安排保密员全面清理现有密件的保存情况,对存放不规范、自行保管涉密文件等情况进行整理规范,统一保管,压实保密员和涉密人员责任,严禁泄密事件发生。

  第二方面问题: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十一)对“党风廉政建设有待加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围绕干部作风建设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等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把问题导向贯穿监督检查全过程,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汇总形成问题清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督促整改,助力重点工作推进。二是结合纪教月、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要求加强抓好警示教育。并认真组织学习纪律有关工作文件精神。三是强化开展警示教育。对违纪违法案例在机关支部大会传达警示,深化以案示警、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十二)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财务有关文件,切实提升履职水平。二是“村账镇管”严格按照有关文件执行,村级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并在原始凭证上注明资金用途并签字。建立村级财务监督反馈意见表,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三是严格审核把关、规范审批流程。四是规范财务报销手续,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履行相关报销程序,杜绝不合理开支。五是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要求提取和支出现金。六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党规纪法学习。镇党委书记对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提醒谈话,纪检部门对财务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

  (十三)对“合同管理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学习合同编有关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管理合同。二是全面梳理近几年签订的合同事项,建立问题台账,并对问题合同进行整改完善。

  (十四)对“工程项目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学习财务管理有关文件,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规范管理工程项目,工程项目支出报账资料必须具备相关的会议研究讨论、有项目预算或者发改立项、有招标中标公示或决议结果公示、有合同、项目竣工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3人以上)签名确认验收且工程计量准确明细、结算有必要的还需提供财政审核确认书、有正式发票、有审批手续,方可办理款项支付。

  第三方面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十五)对“党建工作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提升党务工作者能力水平。召开全镇党务工作者培训班,以集中学习和视频教学方式提高党务工作者能力水平。二是加强党建工作部署和指导。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年初制定党建工作要点,每月下发党建工作提醒,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费收缴、发展党员、服务群众等党建工作实行清单化指导。三是持续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建立健全基础党务工作日常监督考核机制,由党建办干部组成党建工作队伍,按3个片区分别挂点联系指导,对35个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台账实施季度检查通报制度,并通过不定期列席参与支部会议和支部工作,现场点评,以督促改,源头上防范问题。

  四是规范抄写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有标题、时间、地点、主持人员、记录人员、参会人员、会议内容等基本要素。

  (十六)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干部选拔相关条例、规定的学习和贯彻力度,切实提高组织人事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严格按照干部任用程序任免干部,认真做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每个环节工作,考察干部时制定制订考察工作方案、发布考察预告。三是考察工作要深入具体,完善民主测评事项,谈话调研推荐或考察谈话对象要有广泛的代表性,要把单位领导也纳进来。四是规范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坚持镇党委会议逐一介绍干部情况、镇党委委员逐个发表意见、镇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制,全面落实干部任前公示、谈心谈话等制度规定,确保干部选任履行程序不变通。五是做实做细考察工作。根据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撰写考察材料,考察材料记录要素必须齐全规范,考察材料和任免表及时归档。六是严把任职人员资格关,对照岗位任职要求全面排查本单位人员任职资格。

  (十七)对“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不够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加强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集中开展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党建办工作人员对全镇需纳入备案的干部职工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对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干部履行新增和更新备案手续,全镇干部职工出国(境)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在党建办,使用时须经镇主要领导审批后领取,使用完后及时上交党建办保管。二是全面排查本单位领导干部在社团、企业等兼职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认真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三是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党建办制定加强全镇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工作计划,开展专题谈心谈话和日常沟通谈话工作。

  (十八)对“人才工作有待加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树牢“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及时传达人才工作重要会议精神和积极宣传各类人才政策,确保各项政策和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二是强化人才引进工作力度。立足罗岗“三类”镇发展定位,围绕10大产业基地、“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建设需求,分类建立人才数据库和紧缺人才目录。科学申报干部招录需求,提高高职称、高技能、高学历人才在干部队伍中的占比。三是宣传人才政策。充分利用春节、五一假期等大学生、在外乡贤返乡之际,通过“面对面交谈”、“集体座谈会”、“实地参观”等形式,宣传人才政策,增强人才返乡的创业兴业的信心。三是建立完整的人才驿站工作台账,将开展人才驿站相关活动工作归类归档。二是加强纵向与市人才驿站、横向与兄弟乡镇人才驿站的沟通交流,学习兄弟乡镇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提升人才服务质效。四是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对接,积极谋划开展引才育才主题活动,提升人才驿站的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积极推动与韩山师范学院、梅州市农林科学院等农科院所和高校签订校地战略合作协议,聚焦“百千万工程”、基层治理等,对罗岗传统种养产业能手开展系统培育。

  (十九)对“落实党建带团建工作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全面落实党建带团建主体责任,将团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和目标管理中。二是定期督促罗岗中学等基层团支部开展“三会两制一课”,指导基层团支部做好相关会议记录、活动开展工作。三是加强团费管理,每年向各团支部团员公布一次团费收缴、使用情况。

  第四方面问题: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二十)对“整改不规范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认真检视上一轮巡察整改情况,完善巡察整改台账。二是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收集整理,结合本次巡察反馈的相关问题认真落实整改、销号。三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等,将问题彻底整改到位。四是组织镇、村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管理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五是建立村级财务监督反馈意见表,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并结合本次巡察反馈各村(社区)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跟踪指导好各村认真落实整改。

  三、持续强化整改落实,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经过2024年8月19日至2025年2月19日这6个月的集中整改,镇党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应该清醒认识到,目前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还有不少需要重视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以此次巡察为工作为契机,全力以赴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为建设罗岗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事业发展的能力。染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推动事业发展的具体体现和宝贵机遇,不断增强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将巡察整改工作贯穿到重点工作。

  (二)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自觉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从领导班子做起,坚持以上率下,抓严抓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扎实落实好“一岗双责”,不断提高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锲而不舍抓作风建设,着力扎紧制度笼子,不断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三)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各类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使整改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

  欢迎社会各界组织、人士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471122;邮政地址:广东省兴宁市罗岗镇人民政府;电子邮箱:xnlgjw@163.com。


  中共兴宁市罗岗镇委员会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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