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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入选全国首批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试点县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5-05-13 15:42:27

   日前,全国首批12个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试点县名单公布,兴宁市成功入选,成为广东省唯一入围的县级市。今年初,水利部提出选择部分县(市、区)为试点,兴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申报工作,市党政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推动、积极争取,市长赵超文率队到北京参加评审会,项目实施方案得到与会专家肯定并通过。

   5月12日,市委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研究部署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试点县项目有关工作。市委书记罗达祥,市委副书记、市长赵超文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水利部将我市确定为全国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试点县,既是光荣使命,更是重大责任。项目建设是推动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我市“百千万工程”实现“三年初见成效”目标的重要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项目实施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作为,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力争早日出成果、出经验、出做法。要学习先进经验,认真借鉴其他地区示范案例,吸取宝贵经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全力抓好落实,强化组织领导,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时间表和任务清单,保障工程项目高质高效推进;要进一步优化项目实施方案,与军旅特色镇打造,典型镇、村建设相结合,围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生态资源转化、生态文旅开发等方面,积极探索实现生态价值转换的有效途径,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为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据悉,兴宁市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1.1亿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崩岗水土流失治理和河道治理,治理区域分布在罗浮和黄槐两镇。项目建成后,将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功能,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确保自然与文明的共生共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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