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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储存烟花、禁燃区燃放爆竹,5人被拘留

浏览次数:64590044作者: 罗岗镇 信息来源: 转自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9-02-14 17:00:00

近日,由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各镇(街道)以及辖区派出所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分别在大坪镇、福兴街道办查处1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和4起禁燃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行政拘留5人。

2月13日上午12时,联合执法小组在巡查至大坪镇吴田村一杂货店时,发现杂货店二楼储存有1200枚顿炮,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大坪派出所副所长曾城说:巡查到吴田村时,发现一间日杂店有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执法人员在现场查扣烟花爆竹一批,我们公安机关依法对店主黄某处于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记者在现场看到,日杂店并没有悬挂任何经营许可证,屋内没有任何消防设施,明显不具备储存烟花爆竹的条件。

店家黄某说:肯定后悔了,发生这样的事情,现在开始再也不窝藏别人的东西了,赏灯的烟花爆竹我都不敢我店里放了,不管是谁,再方便我也不敢店里放了。

大坪派出所副所长曾城说: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巡查力度,严管重罚非法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确保群众安全过节。

2月14日上午,联合执法小组在对城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区域进行宣传的时候,在毅德城查处4起在禁燃区域内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行政拘留4人。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群众,请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城区禁止燃放区域范围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做到守法经营销售,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维护公共秩序,减少环境污染,共同创建宜业宜居的美丽兴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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