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691作者: 张榆源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龙田镇 发布时间:2016-05-05 11:17:00 |
近日,兴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我镇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领导何建元、何新春、陈日新等领导参加检查,镇党委书记曾小芬、镇长陈自立陪同。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我镇山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现场察看,认真听取相关情况介绍,并在镇政府会议室召开座谈会,集中审议我镇各级实施国家《水法》工作情况。
通过实地察看、听取介绍和座谈审议,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镇贯彻落实国家《水法》工作情况,同时,针对这一工作中存在的群众意识薄弱、执法力量有待加强等方面,检查组提出了有益的意见建议,希望我镇要深入宣传,营造氛围,不断创新宣传工作方式方法,强化舆论宣传,提高全社会关注国家《水法》实施的意识。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切实加大投入,做到建管并重,为深入实施好《水法》提供必要的保障。要加快完善机制体制,切实落实责任,不断增强执法力量,强化各项督查工作力度,为贯彻实施好国家《水法》、保护好、利用好水资源作出应有的努力。
近年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广泛宣传国家《水法》。同时,不断加大依法行政力度,进一步明确职责,切实强化队伍建设和执法检查,有效提升水资源与水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提高了水资源开发与利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