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46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9-03-20 10:58:40 |
近日,农业农村部等9部门发出《关于公布2018年国家农民合作社和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名单的通知》,认定全国2082家合作社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其中,我市的金鸽养殖专业合作社榜上有名。
据了解,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要求经济实力较强:固定资产在100万元以上,年经营收入在300万元以上,生产鲜活农产品的农民合作社参与农社对接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农校对接等,销售渠道稳定畅通,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社务管理普遍采用现代技术手段等。
兴宁市金鸽养殖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9年10月,主要从事禽畜的养殖、加工、销售等农业生产。合作社依托种鸽养殖基地,与梅州市金绿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合作社联合经营,实行"合作社+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集产、供、销为一体,带动600多户农户发展肉鸽养殖行业,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