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50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龙田镇 发布时间:2016-05-10 09:40:22 |
为充分发挥镇属资产的功能作用,龙田镇人民政府准备将一独立闲置场地进行对外公开竞价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场地情况
1、场地位置:龙田中学原东校门校道侧(原龙田镇巢丝厂厂址)。
2、场地面积:建筑面积980平方米,空地1420平方米。
3、场地用途:不得从事排污性生产经营,具体用途须经出租方同意。
二、几点说明
1、在合同签订1个月内,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的要求对租赁的建筑物进行维修,维修费用主要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只承担租赁场地基本安全保障方面的维修费用,总额不超过第一年和第二年的租金金额。
2、无论租赁期限届满与否,若政府统一收回或国家建设征用该场地,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概不承担收购或补偿承租方的任何资产。
3、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政策和法律,严禁从事违法活动,积极维护租赁场地及周边的安全稳定。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经济纠纷和任何责任事故均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负完全责任。
三、租赁期限及租金支付方式
1、租赁期限:十年(交场地日期以场地租赁合同为准)。
2、竞租起价:每年人民币2万元,租赁以每两年10%递增。
3、支付方式:前2年租金在合同签订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后8年租金一年一付,当年1月底付清。
四、招租对象
注册的法人、企业及个人
五、报名和竞租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0日至2016年5月25日。
2、地址:龙田镇政府企业办公室。
3、竞租时间:2016年5月26日上午十时,竞租保证金叁仟元人民币。
六、咨询电话 :3582330;联系人:廖映辉。
龙田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