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浏览次数: 24作者: 龙田镇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8-01-16 16:22:01

位于龙田镇石壁村住宅用地建筑积261.25 m,由其本人出资兴建于19748月,用于家庭住宅并一直由其本人使用至今无争议,在使用期间,未对本宗地进行改建、扩建。现李耀玉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若对该宗地兴建时间、兴建人和地使用等情况有异议的,请于公告时间到所在镇(街道) 国土资源所提出异议。公告时间: 30天。

2018年1月9日

站群导航
  • 党群部门
  • 政府部门
  • 乡镇街道
  • 梅州网站
  •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