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新街道联合团市委举行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宣传活动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宁新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6-02-03 15: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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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兴市府[2013]4号文件规定,在全市范围内禁放孔明灯和兴市府[2014]3号通告,在城区划定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2月3日上午,街道干部与团市委一起组织志愿者进行宣传活动。



活动分成三个组,分别在文峰一路、和山河、体育广场举行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公共安全,倡导勤俭节约,减少空气污染,确保广大市民过上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