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幼儿园的交通安全工作,确保校园交通安全和学生上下学的人身安全,认真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幼儿园对校园及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主体责任,各幼儿园在宁新街道办事处及兴城中队、兴南中队、径南中队公安交警部门的见证下签订了《幼儿园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