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宁新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6-12-22 16:00:30 |
兴宁大道是经省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和省人大审议通过实施的重点项目民生工程,街道办严格按照征收政策和工作流程做好征地拆迁工作,项目建设得到大部分被征收户的支持和配合。为确保兴宁大道顺利施工,实现春节前单幅通车的目标,12月21日,宁新街道组织100多人会同住建、交通、公证处、施工单位等对兴宁大道规划建设范围内一民宅杂房和部分围墙进行拆除。
在工作现场,执法人员宣读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和强制执行裁定书。随后,作业机械有序进场拆除。
此次被强制拆除的房屋位于宁新街道横湖村,该处房屋及其剩余用地均位于我市南部新城建设规划范围内。为了加快推进兴宁大道建设,在经多次与该户做工作,未达成征收协议下,按照法律规定启动了依法征收程序。依据程序兴宁市人民政府作出《兴宁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兴政征决﹝2015﹞96号),经多次催告直到执行当日该户仍拒绝履行决定义务,兴宁市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