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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2-10-20 10:22:50

  工程项目名称:宁新街道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和全域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工程项目

  工程项目地址:高陂村、大圳村、大路村

  施 工 单 位:广东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单位建设的宁新街道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和全域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工程项目已完工,并办理了竣工验收等手续。该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交单位提出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联合下发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30天。

  若该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请被拖欠人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宁新街道办事处乡村振兴办投诉。

  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欠薪投诉,我街道将提请上级部门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给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单位。

  投诉举报电话:0753-3232966

  地址:文峰一路20号宁新街道办事处大院内


  兴宁市宁新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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