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公示留用地面积从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13日(公示15天),如有异议,请到宁新街道办事处核实。
联系电话:3231538
兴宁大道西侧城南、大岭、横湖、文星、寨仔留用地公开处置意见情况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