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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证件遗失声明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08-14 09:43:30


  执法证件遗失声明

  原兴宁市宁新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遗失执法证3份:

     吴思平,执法证号:19080396067;

     肖思红,执法证号:19080396042;

     陈新华,执法证号:19080396041。


兴宁市宁新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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