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宁新街道办 信息来源: 转自宁新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8-10-10 10:00:00 |
经宁新党工委、街道办集体研究决定,现将宁新造纸厂(老厂)地块向全社会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地址:大岭街,占地面积约2500平方米;
二、招租方式:向全社会公开招租
三、招租者条件:守法经营,有经济实力,需在工商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纳税人)。
四、承包合同期为18年,租金每五年递增一次,租金每次递增10%。承包押金5万元,承包期结束后押金方可退回;
五、承包人在合同期期间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当由承租经营所产生的所有刑事和民事责任;
六、承包户不得自行转让他人承包,一经发现,街道办有权取消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厂房,并没收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有经营者负责;
七、承租者需妥善处理与周边村民关系。需改造整个危旧厂房,拆除危房(含旧厂房、旧围墙)进行整改,要确保安全。承租合同到期后,街道办无条件收回本次招租地块,承租人在该地内的所有附着物不得拆除破坏,归街道办所有,街道办不做任何补偿。
八、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17日
地点:宁新街道办企业办
电话:3231742
兴宁市宁新街道办事处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