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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03-29 18:08:39

  按照兴宁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兴宁市委第三巡察组从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6月20日,对宁新街道以及宁新社区、佛岭社区、洋岭社区、城南社区、东风社区、商业城社区、茶都社区、曙光社区、黄岭村、大岭村、文星村、水楼村、横湖村、横新村、洋里村、寨仔村、大路村、阳光村、大圳村、高陂村等20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监督。根据市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市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宁新街道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被巡察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情况的举报和反映。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设立巡察工作联系信箱和联系电话。巡察工作联系信箱设在宁新街道办办公楼一楼和宁新社区、佛岭社区、洋岭社区、城南社区、东风社区、商业城社区、茶都社区、曙光社区、黄岭村、大岭村、文星村、水楼村、横湖村、横新村、洋里村、寨仔村、大路村、阳光村、大圳村、高陂村等村(居)委门口;联系电话:18027710511(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受理邮政信箱地址:兴宁市3号信箱转市委第三巡察组。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兴宁市委第三巡察组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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