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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宁中镇石岭村乡村绿化美化工程项目投标公示

浏览次数:--作者: 宁中镇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9-01-14 09:15:05

兴宁市宁中镇石岭村乡村绿化美化工程项目(底价115708.4.元)项目,经宁中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审核,二家招标单位所上交的资料符合招标资格,准予参与投标。二家准予投标单位:1、兴宁市科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兴宁市晶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注意事项如下:

一、投标时间:2019年1月18日(星期五上午9:20)。

二、投标地点:宁中镇政府老楼纪委办公室旁边资产交易办公室。

三、投标者在开标前必须做好工程投标书,投标价不能高于或者等于底价不能低于或者等于底价的1%。工程投标书交与镇三资办存档。

四、投标者请在开标前到石岭村出纳李向东交保证金(1个公司2000元,2个公司共4000元)。未中标者在就投标后三个工作日领回保证金,中标者将在签订合同后退还保证金。

五、投标者必须按照招标通知的时间到现场开标,迟到或者缺席将视作放弃招标资格,没收保证金。

六、投标者必须按照工程投标书的价格填好竞投报价表书,价格与工程投标书金额不一致的则取消投标资格,没收保证金。竞投报价表书写不清晰,难以辩认、途改、大小写不相符。视作废标。在竞投单位或个人单位签章处填上名字并盖上公司章。复印件无效。

七、中标者如果放弃中标成果、将没收保证金、由第二中标者接上,以此类推。由无人接标,将重新招标。

八、开标方式:各投标者出的标价加起来的总合计数除与投标者的人数得出平均值、各投标者出的标价最接近平均值的为中标者,不设上下限。

九、投标人(单位)投标日应带齐:1、身份证。2、保证金收据。3、工程投标书。4、公司公章。

十、项目单位(村委会)参加人员。1、全体村干部。2、村民代表3名。3、监委会成员1名。4、带村委会公章。

兴宁市宁中镇石岭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陈国华  

兴宁市宁中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中心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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