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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中镇关于印发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0-03-27 17:22:30

  各村(居)委、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我实际,制定了《宁中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中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7

  

  宁中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梅州、兴宁关于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

  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率100%;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约谈通报率100%、安全生产再培训100%;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安全生产八个一次措施”落实率100%;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村(居)委每季度、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责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落实率100%

  (二)企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进一步提升

  高危行业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力争年内企业100%收到一张安全海报、一份安全手册、一条安全提示信息,接受一次安全知识宣讲;典型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率100%。

  (三)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消防工作考核企业、部门分值占比均达30%以上;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措施落实率100%;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落实率100%。

  二、工作安排

  即日起至2020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3月)村(居)委、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并进行专题动员部署,把整治内容和要求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家企业。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4月至11月)村(居)委、有关部门按照各自方案,认真组织实施,4月上旬摸清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底数和情况,4月中下旬开始全面整治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2月)。各村(居)委、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整治工作督促检查,认真总结情况,上报发现问题和整改措施,安委办将整治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三、整治任务及分工

  (一)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紧抓企业安全生产“关键少数”

  1、按照“分级、分行业领域,属地负责”的原则,要组织本辖区、本行业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实现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全覆盖;

  2、对发生重大及特大、较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企业,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实现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约谈通报全覆盖;

  3、通过安全准入、严格执法、宣传教育、安全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等方式,督促推荐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据法定职责,实现“安全生产承诺制”“安全生产八个一次措施”即每月至少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组织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会、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会、组织签订一次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给员工上一次安全生产辅导课、参加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参加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全覆盖;

  4、采取“四不两直”、突击检查等方式,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依法履责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二)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和素质

  确保高危行业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落实重点行业企业“三项岗位”人员职业培训考核补贴;强化安全培训考试支撑能力建设;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开展安全文化创建活动;开展典型安全事故警示教育。

  (三)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一是明确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二是优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方案,加大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力度;三是实施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双核查”制度;四是夯实安全监管信息化支撑;五是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六是深化安全生产违法联合惩戒,将安全生产违法惩戒作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

  各村(居)委、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全力以赴确保整治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二)强化督导考核,确保整治实效

  各村(居)委、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监督指导。安委会将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对工作不积极、措施不到位、成效不理想的村(居)委、行业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及时通报批评。

  (三)强化信息报送,及时总结成效

  各村(居)委、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整治工作进展和成效,结合日常安全“网格化”监管排查工作和村(居)委挂点领导带队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和工作信息。(镇安委办联系人:罗楚鹏,电话:3392189,邮箱:nzzaj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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