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10-06 17:09:21 |
招 租 公 告
兴宁市宁中镇人民政府,现对以下标的资产进行公开招租,欢迎广大需要承租经营户前来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招租标的资产位置分别位于宁中镇原宁塘镇政府侧面空地约2315.67平方米、大院内老财政所约80.01平方米、机场路综合楼40-54号四楼。
二、宁塘镇政府侧面空地(底价每年:13800元)、宁塘镇政府大院内老财政所(底价每年:1200元)、机场路综合楼40-54号四楼(底价每年:21600元)。
三、租赁期限
租赁合同签订以实际交付日起五年为限。承租期内,市场如有改建及其它不可抗拒事项,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退回,装修等不作补偿,租赁费按实结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完全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投标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投标人在提供资料以后要同时交付竞标保证金10000元、中标后在签完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归还投标人。如投标人中标后放弃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故不签订合同将没收竞标保证金。竞标保证金将归兴宁市宁中镇人民政府所有。如投标人没有中标,竞标保证金将在开标后3个工作日内退回给投标人。
4、中标后同时签订租赁合同及安全协议,每间须配备灭火器。
5、该用途按合同约定,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违反者按合同有关规定,终止或取消承租人的租赁资格。
五、投标采取现场开标方式,竞标者只能出一次价,以竞标者出的最高价为中标者,并当场公布确认结果。
六、有关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自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兴宁市宁中镇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联系电话:3392189
七、注意事项
1.竞标人应实地查看了解实际情况。
2.其余事项可向兴宁市宁中镇人民政府咨询理解。
特此公告
兴宁市宁中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