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10-19 12:00:00 |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512号)、《梅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梅州市)广东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梅市农农函〔2022〕377号)以及兴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兴宁市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函》(兴农农函〔2023〕61号)的文件精神,我镇于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6日在兴宁市宁中镇网站发布了《关于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遴选的公告》,公告期间共收到了3家单位的申报资料。
2023年10月19日在兴宁市宁中镇农业农村办公室组织5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3家申报单位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按综合评分最高分择优选择原则,得分最高的是兴宁市众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拟确定兴宁市众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为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3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止。如有异议,请联系宁中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联系人:朱治彬;联系电话:0753-3392189,逾期不受理。
兴宁市宁中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