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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宁中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7-05-22 14:30:52

关于印发《2017年宁中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宁中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兴宁市宁中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5日

2017年宁中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省消安委部署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围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和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组织行业部门,发动社会力量,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强化工作措施,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努力为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党的十九大闭幕

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宁中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镇长、镇消安委主任王建平

副组长:镇消安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罗海东

镇消安委副主任、党委委员、副镇长赖淼龙

镇消安委副主任、公安派出所所长刘文东

成 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消防办,负责小组日常工作。由党委委员、副镇长赖淼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工作内容及方法

(一)强化社会火灾防范

1.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检查

工作目标:

(1)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2)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等火灾高危单位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杜绝群死群伤火灾。

工作方法:

(1)文化站要结合日常工作检查,在夏季期间组织对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文化设施、文物保护单位、文化娱乐、文艺演出活动等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分管旅游要将消防安全纳入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和旅游经营单位的定点工作,结合日常工作检查,在夏季期间组织对星级饭店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综治办要督促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落实对小娱乐场所小旅馆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民政办组织对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开展1次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派出所应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和对所列管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无主管行业部门的人员密集场所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和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基层网格组织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办要督促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自防自救水平。

(3)各村(居)委会、社区应充分动员发动基层网格员,在夏季期间组织对小娱乐场所开展1次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加强易燃易爆单位消防治理

工作目标:

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工作方法:

(1)安监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部署要求,依法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力度,在夏季期间牵头组织对危险化学品单位场所开展1次消防安全检查,牵头组织对石化企业集中和危化品事故高发区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估。

(2)派出所依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队,提高专业处置能力。

3.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检查

工作目标:

文物古建筑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定期检测制度,严格用火用电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工作方法:

(1)派出所督促文化站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制度。

(2)文化站在夏季期间组织对文物古建筑开展1次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文物管理单位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增设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推行物联网消防安全监控管理,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

4.开展电气火灾防范检查

工作目标:

社会单位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安装敷设,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工作方法:

(1)安监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部署要求督促社会单位落实电气火灾防范工作责任。

(2)各村(居)委会开展排查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线路连接是否安全规范。

5.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

工作目标:针对火灾防控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确保本地区火灾形势平稳。

工作方法:

集中开展三小场所、出租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回头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专项治理回头看和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行动。

6.全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

工作目标:

通过全力整治,挂牌一批、消除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已确定或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在夏季期间,落实严防死守措施,不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镇政府在夏季期间至少挂牌督办1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工作方法:

(1)各村(居)委会对已确定或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督促限期整改消除。

(2)各村(居)委会要针对夏季期间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按照规定要求组织挂牌督办,明确整改隐患的单位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方案、时限、资金和防范措施。

(3)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行业内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整改。

(4)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定期在主流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以舆论力量倒逼隐患整改。对严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处理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7.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工作目标:

行业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工作方法:

(1)民政、教育、卫生、文化等部门建立本部门、本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建设1家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逐步推开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

(2)分管教育部门要督促每所学校落实1名副校长主管消防安全工作,有具体工作部门或人员负责学校消防工作,教育部门与学校、学校与各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教职工100%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8.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

工作目标:

全面推动社区消防管理组织制度健全,消防通道安全畅通,电气及危险品管理规范,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消防宣传实效管用,微型消防站有战斗力。

工作方法:

(1)各村(居)委会要担负起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责任,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的指导意见》(公消〔2016〕392号),逐项落实工作要求,并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活动,确保党的十九大召开前100%的社区达标。

(2)综治办要将创建消防安全社区纳入平安建设的考评内容,依照平安建设有关要求,推动创建消防安全社区与平安建设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要将创建消防安全社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社区管理和社区综合服务体系,推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对居民小区或住宅楼开展检查指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加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组织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进行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规划所要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协助做好物业服务小区消防安全工作,协助建设微型消防站、开展日常的火灾防范和扑救工作;要结合创建平安小区活动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化,提高物业服务意识和工作水平,完善小区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3)派出所要加大对村(居)委会的指导力度。派出所应组织专(兼)职消防民警、社区民警结合对居民社区、住宅楼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加强对其微型消防站建设的指导。

(4)各村(居)委会应充分动员发动基层网格员,组织对居民社区、住宅楼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指导物业服务单位按照创建消防安全社区要求落实居民社区、住宅楼的建设工作。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社区、住宅楼,村(居)民委员会要切实担负起创建工作责任,按照创建消防安全社区要求开展建设工作。组织业主加强消防安全自我管理,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开展消防工作进行指导。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组织社区居民开展逃生自救演练,减少小火亡人。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居民楼道、楼梯间停放、充电,推广设置集中停放点和充电桩。按照与镇政府签订的责任目标,各村(居)委会推动居民家庭、小旅馆、群租房、三合一等场所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力争七月底前完成至少新增独立式火灾探测警报装置100个。

(二)大力推进消防安全基础工作

工作目标:

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各村(居)委会完成各项消防安全基础工作任务,夯实本地消防安全基础。

工作方法:

(1)6月底前要完成城市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城区、建制镇完成消防规划(消防专篇)制修订,市政消火栓按照消防规划应建尽建,完好率达到100%。6月底前,要完成对所有市政消火栓穿衣戴帽、安装荧光标识和防撞设施,市政消火栓设置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2)综治办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当地综治管理平台,建立统一组织、全面覆盖、综合监管、常态运行的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平台,实现规范化管理。100%的镇街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体、规范运作。

(3)符合建队条件的乡镇全部建立专职消防队,所有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100%的街道社区按省消安委《关于积极促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粤消安〔2017〕4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广东省社区(村)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粤消安〔2017〕2号)要求建成微型消防站,并具备三知四会一联通、处置要在三分钟的灭火救援能力。

)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工作目标:

紧盯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以及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不冒烟不起火。

工作方法:

(1)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要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防火检查,并督促基层组织、社区和单位在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和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

(2)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列管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督促行业单位加强消防安保措施,严格落实消防检查、巡查制度,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列管单位消防安全。

(3)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派出所要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源头管控,严格活动审批要求,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督促举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加大安全保卫力度,切实保障活动的消防安全。

)加强消防宣传培训

1.社会化宣传全面铺开。分管教育、派出所要组织第四届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消防夏令营活动、第二届全国儿童消防绘画作文和中小学生消防知识网络大赛,100%中小学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100%高中新生在军训期间开展四个一活动;推进消防宣传教育示范社区建设、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评选命名活动,60%以上的社区至少明确1名消防宣传大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及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公安派出所消防专(兼)民警普遍开展消防培训;扩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规模,满足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要求。

2.消防知识全面普及。要依托已有专题专栏,加大消防知识普及宣传,要确保至少1个专栏用于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手机消防安全提示短信每月不少于1次。

、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3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下旬)。召开会议、印发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下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按照本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督导检查和分析通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1、4月下旬至5月中旬,全面启动夏季消防检查各项工作,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2、5月下旬至9月上旬,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期间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3、9月中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火灾防控措施,严管严控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总结考评阶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5日内)。组织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工作要求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要成立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行业部门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开展本行业、本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

(二)切实强化工作举措。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属地政府和行业部门,以及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推动行业主管部门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公安派出所及消防部门重点约谈大型连锁企业、国有企业、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不放心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其向社会作出消防安全承诺。

切实强化奖惩问责。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工作漏洞,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见效。对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效果的单位和个人,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研究给予通报表扬或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大火灾两案(失火案、消防责任事故案)的办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各村(居)委会、各行业部门制定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5月22日前报镇消安委办公室,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5日内上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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