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宁中镇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8-10-15 10:09:41 |
兴宁市宁中镇竹一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施和安装工程投标注意事项公示
竹一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施和安装工程项目(底价117095元)保证金2000元。经宁中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挂网公开招标,截止到2018年10月12日下午5:00时,报名参加单位有三家。1、梅州市亿林斋文化创意装饰有限公司兴宁分公司。2、广东省盛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梅州市深兴建筑有限公司。经宁中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审核招标单位所上交的资料符合招标资格。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10月24日(星期三上午10:00分)在镇政府老楼纪委办公室旁边的资产交易办公室进行公开投标。请各公司准时到场、超时未到将视作自动放弃招标资格,没收押金。投标注意事项:
1、 此工程底价不含税。
2、 其他详细事项(建设内容)请联系项目方负责人陈远清。
3、 投标者请在开标日前到竹一村出纳罗东红交保证金,如在开标日未交保证金的视作放弃今次招标资格。
4、 投标者在开标前必须做好工程投标预算书,投标价不能高于底价不能低于底价的1%。在开标现场按工程投标预算书价格填写竞投报价表,填完报价表后投入投标箱。工程投标预算书交与镇三资办存档。
5、 投标者填写竞投报价表书写不清晰,难以辩认、途改、大小写不相符。视作废标。在竞投单位或个人单位签章处填上名字并盖上公司章。复印件无效。
6、 中标者如果放弃中标成果、将没收保证金、由第二中标者接上,以此类推。由无人接标,将重新招标。
7、 开标方式:各投标者出的标价加起来的总合计数除与投标者的人数得出平均值、各投标者出的标价最接近平均值的为中标者,不设上下限。
联系人:陈国华。
兴宁市宁中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中心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