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宁中镇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8-12-27 10:45:08 |
兴宁市宁中镇兴宁市宁中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党建装修工程项目(底价280900元)项目经宁中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审核,二家招标单位所上交的资料符合招标资格,准予参与投标。二家准予投标单位:1、兴宁市科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兴宁市晶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注意事项如下:
一、投标时间:2019年1月4日(星期五上午9:10)。
二、投标地点:宁中镇政府老楼纪委办公室旁边资产交易办公室。
三、投标者在开标前必须做好工程投标书,投标价不能高于或者等于底价不能低于或者等于底价的1%。工程投标书交与镇三资办存档。
四、投标者请在开标前到居委出纳罗建芳交保证金(2000元)。未中标者在就投标后三个工作日领回保证金,中标者将在签订合同以后退还保证金。
五、投标者必须按照招标通知的时间到现场开标,迟到或者缺席将视作放弃招标资格,没收保证金。
六、投标者必须按照工程投标书的价格填好竞投报价表书,价格与工程投标书金额不一致的则取消投标资格,没收保证金。竞投报价表书写不清晰,难以辩认、途改、大小写不相符。视作废标。在竞投单位或个人单位签章处填上名字并盖上公司章。复印件无效。
七、中标者如果放弃中标成果、将没收保证金、由第二中标者接上,以此类推。由无人接标,将重新招标。
八、开标方式:各投标者出的标价加起来的总合计数除与投标者的人数得出平均值、各投标者出的标价最接近平均值的为中标者,不设上下限。
九、投标人(单位)投标日应带齐:1、身份证。2、保证金收据。3、 工程投标书。4、公司公章。
十、项目单位(居委会);参加人员。1、全体居委干部。2、村民代表3名。3、监委会成员1名。4、带居委会公章。
兴宁市宁中镇社区居民委员会
兴宁市宁中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中心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