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社保局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社保局 发布时间:2018-10-22 20:34:02 |
涨涨涨
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最低标准又涨了
从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148元
赶紧把好消息告诉亲朋好友
我省2013年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实现人群全覆盖,目前,我市参保人数40万。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分担。为更好地保障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我省从2013年起,逐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并列入每年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重点工作。
经连续六年调整,从2012年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今年的148元,共增加93元,增长169.1%;今年调整后,比2017年增加28元,增长23.3%,增加额和增长幅度均为历年最高,将惠及我市约14万60周岁以上城乡老年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