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黄梓文 信息来源: 转自水口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5-15 11:41:33 |
为进一步加强河堤两岸管理保护,更好地落实河长制,我镇组织人员全面排查宁江河堤两岸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共发现我镇“清四乱”对象主要涉及水洋、盐米和洋新等村9户人,共计7座房屋、1处房屋基础、1个雨棚、1间石灰湖厂。
近日,我镇召开“清四乱”专题研判会,进一步明确各部门、驻村团队的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包案责任制。镇水务、综治等部门,驻村领导、村干部及水务局执法大队、宁江河道堤防管理所组成联合工作组,对9户违法建筑户进行政策宣传,并逐户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违建对象自行作出拆除整改。对于未在限期内自行整改的,镇组织人员对2处违法建筑(雨棚和房屋基础)实施依法拆除。
据了解,我镇组织工作人员定期检查河道的“四乱”行为,对辖区宁江河沿岸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涉河、涉湖“四乱”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维护河湖环境,推动河长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