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圩镇单位: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镇实际,对水口镇防汛责任人名单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2023水库基本情况一览表2023.8.31.xlsx
2、电站责任人情况表.xls
3、2023年关于调整镇、村二级河长通知 - 河长牌.xls
兴宁市水口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