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圩镇单位: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镇实际,对水口镇防汛责任人名单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2024水库基本情况一览表2024.3.5.xlsx
2、2024年有防汛任务的电站责任人情况表.xls
3、2024年无防汛任务的电站责任人情况表.xlsx
4、2024年关于明确镇、村二级河长通知.xls
兴宁市水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