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1-10-13 15:55:49 |
一、缴费标准:320元/人
二、参保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居民
◆本市各类全日制大学和中职技校的非本市户籍学生
◆在本市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在本市居住未就业港澳台居民、港澳台学生
◆持有本市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和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三、缴费时间
2021年10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四、缴费渠道
方式一:微信公众号“广东税务”缴费
方式二:微信小程序“粤税通”缴费
方式三: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缴费
方式四:银行前台缴费
参保人可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到全市邮政储蓄银行、农商银行(农信社)各网点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五、温馨提示
◆除符合中途参保条件的特殊人群外,其他参保人错过缴费期不能中途参保。
◆当年度出生的本市户籍新生儿在出生6个月内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自出生到当年度参保前因疾病住院发生的符合医疗政策范围的医疗费用可纳入报销;在出生6个月后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