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陈远辉、刘选文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5-10-19 16:25:13 |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自2016年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从原来的50元提高至120元,同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也将大幅提高。
按照相关政策,2016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将从原来的每人每年5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120元。随着2016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提高,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等多项医疗待遇也有大幅提高。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和计划生育政策分娩补助标准也有明显提高,其中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从目前22万元提高至45万元;顺产补助从700元提高至1000元、剖宫产补助从1000元提高至1300元。
2016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工作从今年的9月22日开始启动,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为确保我镇群众充分享受这一新的医保政策,这里呼吁我镇广大群众积极按时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