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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2-08-31 17:33:45

    巡 察 公 告


    按照梅州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县级专项巡察第七组于2022年8月底至10月下旬,对新圩镇以及大村村、船添村、石崖村开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梅州市委巡察工作有关规定,本次专项巡察主要了解新圩镇以及大村村、船添村、石崖村“三资”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机制运行情况、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和一体推进“三不腐”情况,着力发现并推动查处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方面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方面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立联系信箱、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联系信箱设在新圩镇政府门口和大村村、船添村、石崖村等村址门口;联系电话:13539185854(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邮政邮箱地址:兴宁市3号信箱转县级专项巡察第七组。

县级专项巡察第七组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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