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新圩镇人民政府、兴宁市水务局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5-07-21 11:45:45 |
各位村民:
宁江河(蓝布堤围段)治理工程为我市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之一,目前进入实施阶段。为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确保河道畅通,充分发挥水利工程防灾减灾效益,圆满完成治理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宁江河(蓝布堤围段)治理工程涉及新圩镇蓝布、蓝二、船添等村和水口镇盐米、洋槐、洋新、水洋等村。
二、从堤外坡脚起5米内为河堤保护区。在保护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打井、挖塘、建坟、取土和修建各类建筑物;不得在堤坡上垦堤种植;不得倾倒垃圾、余泥、沙石等。
三、凡在河堤保护区违章修建房屋和临时搭建构筑物等工程设施,以及种植果、竹木及其它附着物的,按 谁设障、谁清障 的原则,自通告之日起15日内自行清理完毕,逾期将按障碍清理。
四、凡在工程建设范围内的配套设施、各类管线等均应于8月 15日前迁移完毕,按不影响工程要求进行迁移。
希广大干部群众要迅速行动起来,顾大体、识大局,积极支持宁江河(蓝布堤围段)治理工程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特此通告
兴宁市新圩镇人民政府 兴宁市水务局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