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5-11-02 09:29:12 |
各村委:
当前正值秋收季节,也是秸秆焚烧的多发时期。为遏制秋季秸秆焚烧现象,加强环境保护,维护交通安全,防范山林火灾,实现秸秆还田、腐熟,促进资源合理利用,根据省、市文件精神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机构,强化领导。为有效推动秸秆禁烧工作,镇级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环保所、农业站、公路所和林业站各抽调一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要相应成立以村支部书记为组长,其他村 两委 干部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制,全面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动员部署,协调好秸秆禁烧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镇村两级都应通过广播、宣传栏和张贴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性,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禁烧秸秆并综合利用的自觉性,在全镇范围营造禁烧秸秆的良好氛围。
三、部门联动,加强巡查。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各村应主动做好秸秆禁烧工作,镇有关部门也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镇村两级领导小组应加强辖区范围内特别是公路沿线、铁路干线和重点禁烧区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焚烧秸秆现象,及时查处并通报,全力防范因焚烧秸秆引发的空气重度污染、交通安全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各村应根据所辖区域,明确具体的责任人,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的现象。同时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应经常巡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村予以通报,并严格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新圩镇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