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新圩镇 发布时间:2023-06-08 09:53:51 |
全镇广大人民群众:
当前,随着气温逐渐升高,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涉水行为增多,溺水事故处于易发、高发期。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新圩镇人民政府提醒广大群众,务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希望广大群众做到以下几点:
一、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
溺水事故的发生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广大群众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您的一点疏忽,溺水事故的发生就可能会给您的家庭或社会带来沉重的伤害。为了您和您家人的幸福和安康,请您在百忙之中,时刻注意安全工作,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切实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
成年人要以身作则,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避免溺水事故发生。作为家长要尽到监护责任人职责,做到“四知道”:知道孩子去哪了、知道孩子去做什么、知道孩子和谁在一起、知道孩子何时回来。教育孩子要牢记“六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擅自下水施救。
三、携手共同筑牢防溺水防线
防溺水工作关乎社会的稳定,涉及千家万户。为避免溺水事件的发生,在我们自己提高防范意识、教育好家人的同时,号召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共同携起手来,共同做好防溺水工作。当您发现江河、湖泊、水库等危险水域内有涉水险情时,请您及时进行劝阻;当您发现危险水域安全警示标示及防护设施损坏或缺失时,请您及时向政府反映;请伸出您那安全之手,共同做好防溺水工作,确保全镇稳定,人民群众安康幸福。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是一切安全工作的宗旨。广大人民群众要时刻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道理,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家庭幸福,与其事后悲伤,不如提前防范,请您强化安全意识,加强自身及家人的安全教育,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共筑美丽幸福家园。
新圩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