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钟美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9-11-12 15:36:58 |
为进一步增强铁路沿线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护路爱路意识,巩固辖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成果,11月12日下午,新陂镇联合兴宁火车站派出所在梅州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开展以“路地联防 共筑平安铁道线”铁路护路进校园宣传活动,兴宁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钟绍红、镇党委副书记宋博鹏、兴宁火车站派出所所长曾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职校师生共500多人参加了活动。
活动中,兴宁火车站派出所曾斌所长作活动主旨发言,同时希望同学们能够积极参与铁路爱路护路宣传工作,将铁路安全知识带给亲邻好友。接着,铁路民警结合工作实际,以生动鲜活的案例,从不同角度深入浅出地向现场师生讲解了铁路安全的重要性、铁路安全常识、爱路护路的意义、涉及铁路的不安全行为类别及其危害;还利用有奖竞答形式与学生们现场互动,引导大家自觉遵守铁路交通法规,保护铁路设施。随后,学生代表上台作“爱路护路从我做起”的表态发言;最后,工作人员与爱好文艺的学生们围绕活动主旨为嘉宾和师生们送上精彩的文艺表演,进一步增强学生们的爱路护路意识、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此次宣传活动,得到了全体师生的一致好评,进一步提高了他们对铁路护路的安全意识;同时,为辖区内铁路沿线治安持续稳定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在此,@广大学生和群众,铁路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爱护铁路是《铁路法》赋予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和义务。为了维护铁路安全和保护自身安全,请自觉遵守铁路有关安全法规,务必做到《铁路安全"十不准"》:
(1) 不扒乘和攀附列车。
(2) 不准在铁路上放障碍物。
(3) 不用石头、砖头等杂物击打列车。
(4) 不准在铁路道心行走、坐卧。
(5) 不准在铁路上聚集聊天。
(6) 不准在铁路附近放牧、取土、砍树。
(7) 不移动拆卸铁路设备及器材。
(8) 不准在铁路上嬉闹、玩耍。
(9) 不准与火车抢道及围车叫卖。
(10)不在铁路、桥梁、涵洞行走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