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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坟公告

浏览次数:-作者: 新陂镇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9-07-24 08:30:00

因兴宁市静脉产业园建设项目需要,需迁移该项目建设红线内的坟墓等。现将有关坟墓迁移事宜再次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新陂镇茅塘、先声两村在兴宁市静脉产业园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坟墓、金坛、纪念亭等。

二、坟墓登记及迁移时间:凡属上述范围内未登记的坟主,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 8月 30日前到新陂镇先声村委、茅塘村委进行登记,登记核实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的补偿手续。请各坟主自办理好坟地等补偿手续后次日起,至2019年 9 月 30 日(即农历九月初二)前组织进行迁移。凡在规定期限内无人认领的坟墓、金坛、纪念亭等,一律视为无主坟,由镇、村进行统一迁移安置。

三、迁移地点:在建设红线内的坟墓、金坛、纪念亭等,经镇村确认、补偿并出具相关证明后,按规定统一安置到金凤山公墓园专区内。不到专区安置的,在法律、政策规定范围内,由坟主自行解决坟墓安置用地等相关问题。

四、登记地点及联系人电话:1.登记地点:新陂镇茅塘村委会;联系人:彭导权(0753-3877231)。2.登记地点:新陂镇先声村委会;联系人:彭静波(0753-3886230)。

特此公告

兴宁市新陂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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