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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对县级人民政府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进行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的公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9-09-19 09:48:59

9月12日至25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委托第三方“广东财经大学”,组织开展县级政府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现将公众满意度调查二维码采取“飘窗”的形式在兴宁市人民政府、兴宁市教育局网站发布,敬请社会各界扫描进入问卷调查页面,踊跃参加调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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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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