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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城乡居民的一封信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9-21 14:58:45

尊敬的兴宁市城乡居民:

  您好!您还在为没有养老金烦恼吗?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为您解忧!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是由政府组织和引导,城乡居民参加,实行“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制度模式,储蓄积累与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相结合,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后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覆盖范围广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兴宁市户籍的、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我市居住且办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证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参保实惠大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通过缴费参保的城乡居民,能得到各级财政给予的缴费补贴,个人缴费和财政缴费补贴一并计入你的个人账户。达到待遇领取资格时,除按政策规定逐月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外,还能领取各级财政补助的基础养老金(目前每人每月190元,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进行调整)。参保人个人账户养老金领取完毕后,原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仍由政府继续发放,且继续享受政府发放的基础养老金,确保原领取待遇水平不降低。个人账户可转移、余额可继承,无任何风险。

  三、登记即时办

  对于办理首次参保、需开具相关单据、变更个人参保信息或缴费档次等业务的城乡居民,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先到户籍地(港澳台居民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或社保局业务窗口或进入粤省事小程序进行线上参保登记等相关手续,后办理缴费。

  线上参保登记流程

  经办流程:打开粤省事小程序 →登录(选择梅州市) → 社保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请(新农保)  →  开始办理(填入和上传相关证件信息)

  四、缴费方式多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统一由税务部门征收,缴费周期为每年1至12月,每年缴费一次。

  1、经办前台缴费。参保人可到全市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信社)网点缴费或在上述窗口办理签约扣款手续,由税务部门定期批量扣款缴费。

  2、网上微信缴费。参保人可关注“广东税务”、“粤税通”、 “粤省事” 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直接通过微信缴费。

  3、乡村金融缴费。参保人可凭据身份证通过“村居E支付”, 使用银联卡刷卡支付、二维码支付等支付方式办理缴费业务。

  ◆按现行标准缴费至达到60周岁领取养老待遇测算表(单位:元)

 缴费档次

  缴费标准和金额

到达领取养老待遇年龄

(60周岁)

年缴费额

平均每月

  缴费

缴满15年

每月养老金

每年可领取

 养老金合计

  一档

  180

  15

  2700

  209.4

  2512.8

  二档

  240

  20

  3600

  215.9

  2590.8

  三档

  360

  30

  5400

  228.8

  2745.6

  四档

  600

  50

  9000

  254.7

  3056.4

  五档

  900

  75

  13500

  287.1

  3445.2

  六档

  1200

  100

  18000

  319.5

  3834

  七档

  1800

  150

  27000

  384.2

  4610.4

  八档

  3600

  300

  54000

  578.5

  6942.0

  九档

  4800

  400

  72000

  708.0

  8496.0

  五、养老金资格认证(年审)流程

  资格认证自助办方式:“粤省事”微信小程序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

  经办流程:打开粤省事小程序 →登录(选择梅州市) → 社保 → 养老资格认证  → 城乡居民(新农保)  →  本人办理或为他人办理  → 年审人信息  → 刷脸认证  →  认证通过

  需提醒注意:退休人员全年都可年审,前后年审间隔不能超过12个月,超时年审的从第13个月开始暂停养老金,待重新认证后的次月一次性补发已暂停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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