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01-13 09:49:41 |
2022年,新陂镇认真贯彻兴宁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依法依规开展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开新陂镇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主要通过新陂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gning.gov.cn/xzjd/xnsxzzrmzf17/index.html)政务信息公开栏公布报告。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陂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广东省兴宁市新陂镇人民政府,邮编:514526,联系电话:0753-3877368)。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新陂镇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依照上级规定公开事项,在职责范围内主动公开依法应公开、依申请应公开的非涉密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务新媒体宣传作用,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新陂镇通过新陂镇人民政府网站、“新陂风采”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政府信息,不断加强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本镇工作动态的宣传力度。一年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公开信息416条,其中新闻动态145条、工作动态99条、通知公告124条、进入新陂21条,部门文件9条,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2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其他信息15条。通过政务新媒体“新陂风采”(gh_24a3bcfc3cdf)微信公众号发送信息13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新陂镇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新陂镇办理依申请公开0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新陂镇严格公开信息发布及审核流程,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审核,信息发布做到由专人专岗负责,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程序,明确审核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并按要求严格把控文字审核,保障政府信息发布安全有效。
(四)平台建设方面。新陂镇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门工作人员,依托新陂镇政府门户网站、“新陂风采”公众号等公开载体,严格执行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及时主动公开群众关切的民生问题,积极转发社会热点问题、做好上级涉民生政策、重要会议及重要文件精神的解读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为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新陂镇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各公开平台专项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分工,由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加强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党政综合办业务骨干及时统筹全镇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的发布。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抓好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全面、公开及时、形式丰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和准度不够,回应社会关切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类型比较单一,多以文字信息为主,其他类型的信息较少。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注重业务交流,积极组织业务培训,强化对口指导,切实提高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健全信息发布更新机制,提高更新频率,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提升公开载体的吸引力和亲和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兴宁市新陂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