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01-03 10:25:33 |
各农业生产服务组织:
根据《广东省2023年省级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镇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镇制订了《新陂镇2023年省级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镇项目实施方案》,已经获梅州市和兴宁市农业农村局批准。为做好我镇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实施工作,现公开遴选新陂镇范围内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我镇广东省2023年省级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镇项目,要求条件如下:
一、服务组织为运营规范、专业化水平比较高、服务能力较强且已经纳入名录库管理的服务组织。
二、服务组织服务内容为水稻、玉米、马铃薯、甘薯等粮食作物的各个生产环节(其中水稻最少要二个环节以上),服务能力100亩以上。
三、服务组织参与作业的农业机械须安装有农机作业轨迹记录设备。
四、实施区域为兴宁市新陂镇。
五、实施项目的补贴要求: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款的比例不超过当地市场指导价格的40%、全托管亩均补助总额不超过130元。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农业服务组织携带服务组织法人身份证和服务组织有效证件于2024年1月8日前交至兴宁市新陂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联系人:黄仲举,电话:13723619996),我镇将组织评审择优录取。
兴宁市新陂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日